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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通报81300例 处理就到派出所为止了?

木子 我爱着蓝色的海洋 2021-01-14


千呼万唤始出来。昨天晚上刷屏的是这件事:



国家监委调查组发布《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从2月7日调查组成立至今,历时41天,结果公布。


通报最后的“工作建议”是这样的: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通知是19:27分上传到国家监委网站。应该的程序是“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但查了一下武汉市监委网站没有相关内容:



到是20:54和21:52“平安武汉”微博先后登了武汉市公安局的二份“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英雄的武汉人民团结一心、顾全大局、顽强斗争,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广大公安民警将继续与全市人民一起,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克时艰,坚决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情况通报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看了后,总觉得程序上有点问题,武汉市监委网站没有任何反应。也许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内部对武汉公安机关有所督促,但对于全国百姓关心了一个多月的大事起码把你的督促情况公示一下吧,否则你不是成了摆设机构了吗?



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公安机关的道歉和处理结果了,看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仅截取了“平安武汉”微博后的留言):



疫情期间共派出4个调查组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调查,包括:国家监委关于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的调查组;中央政法委派出的“山东任城监狱疫情爆发情况”调查组;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的“黄某英事件”联合调查组;国务院批准的“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


关于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的调查组,介入时间最早,结果最晚,可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一番较力,好在还是出炉了,至于结论及武汉市公安局的处理结果满意不满意,群众自有评价,历史也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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